法律条款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1. 产品和公司识别
产品类别: Netro 灌溉产品
单元模型名称: 所有型号都包含锂电池
供应商名称: Netro Inc.
供应商地址: 7893 SW Cirrus Dr., Building 25, Beaverton, 97008 USA
信息电话: +866-313-8058
准备日期: 2021年1月8日
2. 成分/成分信息
重要提示:电池不应被打开或焚烧,因为电池内含有的成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暴露或误用可能会有害。
电池中既不含有金属锂,也不含有锂合金。
正极 | 锂钴氧化物(活性物质) 碳黑(导电材料) |
负极 | 石墨(活性物质) 聚偏二氟乙烯(粘结剂) |
电解液 | 有机溶剂(凝胶型电解液) 锂盐 |
其他 | 电池中没有使用汞、镉、铅和铬等重金属。 |
UN编号 | UN3481 |
通用名称或普通名称 | CAS号 | 浓度/浓度范围 |
---|---|---|
锂钴氧化物(活性物质) | 12190-79-3 | 30~50% |
聚偏二氟乙烯(粘结剂) | 24937-79-9 | 0.5~3% |
碳黑(导电材料) | 1333-86-4 | 0.1~1% |
石墨(活性物质) | 7782-42-5 | 10~30% |
有机溶剂(凝胶型电解液) | N/A | 7~17% |
其他 | N/A | 20~50 % |
3. 危害识别
类别名称: 不适用于受管制类别
危害: 如果电池端子与其他金属接触,可能会导致发热或电解液泄漏。电解液是易燃的。一旦发生电解液泄漏,应立即将电池远离火源。
毒性: 电池燃烧产生的蒸汽可能会刺激眼睛、皮肤和喉咙。
4. 急救措施
产品含有有机电解液。如果电池发生电解液泄漏,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眼睛接触: 如果眼睛接触到电解液,要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要揉眼睛,并尽快联系医生。如果没有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可能会导致眼睛刺激。
皮肤接触: 一旦皮肤接触到电解液,要立刻用大量水和肥皂清洗接触部位。如果不及时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可能会引起皮肤溃疡。
吸入: 立即转移到新鲜空气中,并尽快就医。
5. 灭火措施
(1) 根据《消防法》,使用指定的灭火器(如气体、泡沫、干粉)和灭火系统。
(2) 由于灭火时可能会产生腐蚀性气体,预计有危险时请使用空气呼吸器。
(3) 如有必要,使用大量水作为辅助措施以获得冷却效果。(室内外消火栓)
(4)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搬走易燃物品。
(5)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将电池移至安全地点。
6. 意外泄漏应急措施
(1) 用干布擦拭。
(2) 远离火源。
(3) 根据需要佩戴安全眼镜和安全手套。
7. 安全操作和使用的注意事项
储存: 储存时应保持在推荐的-20°C至45°C(-4°F至113°F)之间,且在通风良好的区域。不要暴露在高温(60°C/140°F)下。由于短路可能引起灼伤危险或气体泄漏,不要与金属饰品、金属覆盖的桌子或金属腰带一起存放。
操作须知: 不要拆解、改装或焊接。不要用金属短接正负极。不要打开电池。
充电: 在0°C至45°C(32°F至113°F)的温度范围内进行充电。请使用为该电池设计的指定充电器进行充电。
放电: 在-20°C至60°C(-4°F至140°F)的温度范围内进行放电。
废弃: 按照适用的联邦、州和地方法规进行处理。
警告: 火灾、爆炸和严重烧伤危险。不得挤压、拆解、加热至超过100°C/212°F或焚烧。
8. 电池电解液泄漏时的暴露控制和个人防护措施:
可接受浓度: 在ACGIH中未作规定。
设施: 提供适当的通风设施,如在储存区域安装局部排风系统。
防护服: 防有机气体的防毒面具、安全护目镜、安全手套。
9. 物理化学性质
外观: 锂离子聚合物可充电电池
10. 稳定性和反应性
电池的外部短路、挤压变形以及超过100°C的高温暴露会导致发热和点燃。
11.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没有关于电池的信息
局部效应: 没有关于电池的信息
12. 生态信息
当耗尽的电池被埋在地下时,可能会引起电池外壳的腐蚀,并且电解液可能会渗出。没有关于环境影响的信息。
13. 废弃电池的处理注意事项
处理电池时,要将电池的正极(+)和负极(-)隔离开来,以防止它们相互接触。如果电池随意堆放或与其他电池混杂,可能会发生短路。请按照适用的联邦、州和地方法规进行处理。
14. 运输信息
(1) 当大量电池通过船只、车辆和铁路运输时,要避免高温和露水凝结。
(2) 避免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包装损坏的情况。
(3) 根据国际海运危险品规则(IMDG)的规定,锂离子电池在运输过程中不需要遵守危险品规定。对于锂离子电池,如果每个电池的瓦时(Wh)不超过20Wh/单元,电池组不超过100Wh/电池包,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品运输的建议/特殊规定188,可以被视为“非危险品”,前提是这些产品必须防止相互短路,并且必须以满足第二包装组性能水平的适当条件进行包装。
(4)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危险物品规定中,包装说明965(锂离子或锂聚合物电池和电池,不带电子设备)第II节的要求适用于瓦时(Wh)额定值不超过20Wh的锂离子电池单元和瓦时(Wh)额定值不超过100Wh的锂离子电池包,这些电池单元和电池包的包装数量在第II节表965-II允许的范围内。
表965-II
目录 | 瓦时额定值2.7Wh或以下的锂离子电池单元和/或电池 | 瓦时额定值超过2.7Wh但不超过20Wh的锂离子电池单元 | 瓦时额定值超过2.7Wh但不超过100Wh的锂离子电池 |
---|---|---|---|
每个包装件中电池/电池单元的最大数量 | 无限制 | 8个电池单元 | 2个电池 |
每个包装件的最大净重 | 2.5 kg | N/A | N/A |
符合本节要求的锂离子电池单元和电池不需要遵守这些规定中的其他额外要求,除了:
・每个电池单元和电池都是经过证明能够满足《联合国测试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小节中每项测试要求的类型;
・电池单元和电池必须在质量管理计划下生产;
・对于电池,瓦时额定值必须标记在电池外壳的外部;
・每个包装都必须能够承受任何方向的1.2米跌落测试,而没有以下情况发生:
- 包装内电池单元或电池损坏;
- 内容物移位,导致电池与电池(或电池单元与电池单元)接触;
- 内容物泄漏。
・每个包装都必须贴上锂电池处理标签。
第IB节的要求适用于瓦时额定值不超过20Wh的锂离子电池单元和瓦时额定值不超过100Wh的锂离子电池包,这些电池单元和电池包的包装数量超出了第II节、表965-II所允许的数量。超出第II节、表965-II所允许数量的锂离子电池单元或电池包必须被归类为第9类,并且必须遵守规定中的所有适用条款。即使被归类为与设备一起包装的锂电池(UN3481),也适用IATA危险品规定包装说明966。即使被归类为安装在设备中的锂电池(UN3481),也适用IATA危险品规定包装说明967。
15. 法规信息
国际海运危险品规则: 国际海运危险品规则(IMDG)2012年版
国际民航组织技术指南: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2013-2014年版《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指南》。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危险品规则第55版。
16. 其他信息
这里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所提供的信息和建议是出于善意且认为在准备日期时是准确的。然而,Netro Inc对这些信息不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并且声明不承担因依赖这些信息而产生的所有责任。